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11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5-27 18:00
工作地点: 武汉
公告详情
一、医院简介
长江航运总医院·武汉脑科医院创建于1954年,历经70余年的建设发展,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827张,有临床医技科室43个。
医院人才辈出,现有职工1100余人,中高级职称500余人,博士、硕士26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省、市各级人才30余人,一大批专家在各专业学会担任职务。获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重点建设专科3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5个、重点建设专科2个。亚专业设置齐全,脑科综合实力稳居湖北省前列。是湖北省水上应急救援医院、武汉轻工大学附属医院及研究生工作站,国家级基层胸痛中心,国家级卒中中心、武汉市高级卒中中心,创伤救治中心;北京天坛医院、德国柏林医院、中科院武汉病毒所技术合作单位。
医院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荣获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个,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人,具体岗位及报考要求如下:
长江航运总医院2025年度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编码 | 招聘类别 | 工作部门 | 岗位名称 | 招聘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0801 | 社会在职人员 | 临床科室 | 临床医师 | 11 | 1002临床医学类(仅限神经外科、神经病学、骨外科、泌尿外科、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医学影像学方向)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1.取得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志投身医疗卫生事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8.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9.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0.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请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社会在职人员毕业时已取得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本次招聘仅接收社会在职人员,国内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2025年5月20日9:00至2025年5月27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jtrc.ywzhaopin.com/)。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2025年5月20日9:00至2025年5月28日18:00,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结束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以按审查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5月28日17:00后,应聘人员不可再提交补充材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直接面试的岗位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医院另行研究是否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五、考试形式
0801号岗位不组织笔试,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无需考试确认,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环节的人选。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合格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体检和考察公告在医院官方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环节中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应签署放弃录用声明,该空缺岗位由医院另行研究是否补充聘用,具体岗位及要求另行公告。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报考咨询电话:027-82451854。
监督电话:027-82451663。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